根據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(地區(qū))合作交流項目管理辦法》,近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發(fā)布系列項目申請:
一、申請人條件
中方申請人必須正在承擔(主持人或參與者)2025年12月31日(含)以后結題的3年期(含)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(合作交流項目除外),并必須依托此項目進行申請,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。
二、限項申請規(guī)定
屬于國際(地區(qū))合作交流項目,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范圍。
三、申報要求
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(tǒng)(https://grants.nsfc.gov.cn),在線填報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(地區(qū))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》。沒有信息系統(tǒng)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。
詳細申報指南見相關附件材料。請有意向申報的教師提前與科技處聯系。
聯系人:杜靜
郵箱:kjc@dlpu.eu.cn
電話:86323626


文字/杜靜
編輯/杜靜
審核/杜靜、牟俊、秦磊
編輯/杜靜
審核/杜靜、牟俊、秦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