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》,現(xiàn)組織開展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項目申報工作,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、科技發(fā)達國家的知名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實驗室等機構。
一、申請條件
1. 高級研究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:年齡不超過55周歲(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須為國內行政機關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及其他企事業(yè)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,在實際工作中取得突出業(yè)績。其中,教學科研人員重點支持具有正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稱人員或博士生導師,優(yōu)先支持“雙一流”建設學科主要負責人、或國家級重點教學或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、或部級(含)以上教學或科研平臺主要負責人、或部級(含)以上教學或科研獎勵一等獎獲得者等;行政管理人員重點支持具有副司局級(含)以上行政職務的人員。
2. 訪問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:年齡不超過50周歲(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須為國內行政機關、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及其他企事業(yè)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,本科畢業(yè)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;碩士畢業(yè)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;對博士畢業(yè)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。
申請時須提交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。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擬留學國家、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。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派出要求者,如所在單位重點推薦,亦可申請,但須提供可反映其外語水平的考試證明,如往年WSK/TOEFL/IELTS等考試成績單。此類人員如通過評審被錄取,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報考WSK/TOEFL/IELTS等考試,達到外語條件后方可派出。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合格者。
二、選拔辦法及流程
遵循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則,采取“個人申請,單位推薦,專家評審,擇優(yōu)錄取”的方式進行選拔。
申請人請登錄“云辦公”—“國際交流與合作處”—“辦公流程”中的“教師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審批流程”準備相關材料,并按照《2024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后項目應提交申請材料及說明》中所要求的相關材料于4月8日前提交至人事處審核,人事處將結合教學、科研工作需要,審核申請人公派留學的必要性,并對申請人進行排序和公示。審核通過的申請人須于4月26日前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進行網上報名,并于4月26日16:00前將相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(正反打印)提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,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審核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,逾期不予受理。
項目具體通知請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查詢(https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2798)。
三、評審原則
專家評審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考察:
1.申請人的道德品行、學術誠信、綜合素質及發(fā)展?jié)摿Γ?
2.申請人的主要業(yè)績及獲獎情況;
3.出國留學的必要性、研修計劃的可行性及留學目標的應用前景;
4.留學目的國、機構及合作學者在所選學科專業(yè)領域的發(fā)展水平、是否具備接待申請者所需科研條件;
5.申請人所在單位在該學科專業(yè)領域的水平、為申請人留學回國后提供發(fā)展條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薦態(tài)度等。
四、派出與管理
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。未按期派出者,留學資格自動取消。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、變更留學單位、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。
聯(lián)系部門: 人事處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
聯(lián)系人: 白曉龍 宋明軍
聯(lián)系電話: 86323517 86324486
編輯/劉曄
審核/劉曄、龐艷松、陳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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